更新时间:08-22 信息来源:湖南恋
为引领带动妇女创业就业、增收致富,枣庄市妇联联合市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局、文旅局、农商银行等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枣花香”家门口就业工程,根据各区(市)产业布局和妇女就业现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轻工产业、电子商务、家政服务、乡村旅游、手工制作,打造各具特色、内容丰富的“枣花香”家门口就业工作品牌。为进一步增强“枣花香”家门口就业工程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大众公开征集“枣花香”形象标识。
枣庄市妇女联合会 “枣花香”形象标识(Logo) 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5日24:00时止(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本次征集的评选工作分为初审、投票、评审三个阶段。 1.初审。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对应征作品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作品进入网络投票环节。 2.投票。主办方将通过初审的作品在“枣庄女性”微信公众号上发起投票,投票结果前10名的作品将入围最终评审环节。网络投票环节严禁刷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3.评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办方适时对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审,选定入围奖和采用奖,并通过“枣庄女性”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全社会公示。 形象标识采用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及奖金3000元) 形象标识入围奖9名(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设计,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杜绝抄袭、雷同,严禁涉及版权、署名权、著作权问题,并确保未在其它任何媒体和公开场合传播、展示。如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宪法、党内法规、法律规定,以及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公序良俗的内容。 2.所有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行保留完整原始手稿和文件。入选者有义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根据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3.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4.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最终选定采用的设计作品,其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仅限于著作权,对于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在公布征集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应征作品。 5.应征作者,需注明真实姓名(需与身份证姓名相符)和地址、电话等信息。 咨询电话:0632-3316171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