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6-02 信息来源:湖南恋
一、征稿主题
书写金溪自然风物、人文景观和历史文化,展现金溪人民的时代风貌和奋斗精神,讴歌金溪奋战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代诗作品,均在征稿之列。
二、征稿时间
2021年6月1日起至2021年9月1日
三、作品要求
1、来稿作品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
2、本次大赛只接受现代诗作品投稿;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此前没有在国家正式出版物上发表,且未在网络(含博客、微博、微信等)公开;抄袭稿件一经发现或举报属实,取消其参与资格。
3、每位作者限投稿1次(作品3首以内,组诗不得超过150行)。
4、获奖作品的出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6、未尽事宜,由本次征文组委会负责解释。
四、投稿方式
本次诗歌征文大赛只接受电子投稿,请将应征作品完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邮编和通联等事项后,以附件的形式发送电子邮箱:jxzuoxie sina.com;稿件主题请标注为:金溪县第一届“象山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姓名。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10名,所有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人(税前);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人(税前);
三等奖4名:奖金2000元/人(税前);
优秀奖10名:奖金600元/人(税前)。
六、评选办法
1.征文截稿后,组委会将聘请国内著名诗人和评论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选。
2.定于2021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举办“金溪县象山杯全国诗歌大赛”颁奖仪式,邀请部分获奖者参加采风活动暨颁奖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