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19 信息来源:湖南恋
一、大赛名称
长岛旅游形象大使征名暨文创作品大赛
二、大赛主题
爱上海豹爱上长岛
三、主办单位
长岛综合试验区工委宣传文化和旅游部
四、协办单位
长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五、大赛内容
大赛分组:小海豹征名
文创作品征集(平面类、多媒体类如音频、文案内容等)
征集范围:不限
六、时间安排
小海豹征名文创作品征集:5月12日-6月20日
征名大赛评选:5月12日-5月20日
征名大赛结果公布及颁奖:5月21-22日
文创大赛评选:5月12日-6月20日
文创大赛结果公布及颁奖:6月21日-6月22日
七、参与形式
(1)征名大赛:在活动H5的“参赛”栏目中选择征名,按照提示引导进行参与。
(2)文创作品征集大赛
平面类文创作品:可直接上传至比赛活动H5参赛及评比;
多媒体文创作品:需要将此类参赛作品附上作品名称作品创意理念说明、设计者姓名、设计者联系方式(手机),发送至邮箱542003320 qq.com参与活动。作品命名格式:作品名称+设计者姓名。
八、作品要求
(1)形象征名作品要求:主题鲜明,能体现长岛特色,有正确的价值观导向,朗朗上口,简明易记。
(2)文创作品征集要求:构思精巧,主题鲜明,创意独特,有正确的价值观导向,能充分体现长岛特色。
九、注意事项及相关声明
本次大赛面向全社会公众,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此次征集活动。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暴力、色情和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公序良俗的内容。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无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尚未被注册,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3、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4、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5、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活动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发布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不再另付稿酬,投稿者不得在其他地方再次使用该作品。
6、应征作品自提交之日起,主办方有权使用投稿者信息、应征作品进行与评奖有关的宣传、展示活动。
7、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征集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8、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十、大赛奖项设置
形象征名:
最具人气奖3名奖金为:壹干元
优秀创意奖8名奖金为:伍百元
最佳创新奖15名奖金为:贰佰元
作品征集:
最佳平面奖1名奖金为:伍仟元;
最佳多媒体奖1名奖金为:伍仟元
平面类、多媒体类优秀创意奖各1名,共2名奖金为:贰干元
平面类、多媒体类最佳创新奖各1名,共2名奖金为:贰干元
幸运参与奖若干:抽取50份旅游券(梦寻仙山门票,价值188元)+价值不等的现金奖励。
评奖说明
本次大赛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活动主办方将组织评审小组对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应征作品进行评审,确定相关奖项。若作品达不到采用评审要求,主办方可空缺一等奖(采用奖),评选结果通过官方媒体进行公布。征名类及文创作品中的平面类的页面投票占评分比重的50%,专家评分占比50%。所设奖金均为税前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