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8-30 信息来源:湖南恋
为进一步提升蚌埠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打造蚌埠市法治文化品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蚌埠普法”法治文化品牌及其标识(LOGO)和卡通形象。
投稿须知
一、征集内容
“蚌埠普法”法治文化品牌及其标识(LOGO)和卡通形象。
二、主办单位
蚌埠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蚌埠市委宣传部、
蚌埠市文联、
蚌埠市司法局。
三、征集时间
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30日(以稿件提交时间为准)。
四、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征集,个人和组织均可投稿。
五、征稿要求
(一)创作要求
1.法治文化品牌应简洁明快,通俗易懂。标识和形象要能够充分反映法治宣传教育这一主题,彰显法治元素,兼具蚌埠地域文化特色。
2.作品应具较强的可辨性和原创性。作品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符合蚌埠普法品牌定位和形象风格,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3.普法标识应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其中包含“蚌埠普法”明晰字样,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4.设计稿附创意设计说明(500字以内)。
(二)规格要求法治文化品牌。名称为四至六字,例:“禹法同行”、“珠城云法治”、“蚌埠法治在线”。“蚌埠普法”标识(LOGO)。标识(LOGO)的绘制形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图片分辨率为300dpi)。卡通形象。电子设计稿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长和宽不小于12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色彩模式为RGB或CMYK。
六、奖项设置
(一)法治文化品牌设计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颁发证书。
(二)“蚌埠普法”标识(LOGO)设计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颁发证书;入围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颁发证书。
(三)卡通形象设计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颁发证书;入围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颁发证书。
七、投稿方式
1.应征者需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蚌埠普法法治文化品牌应征登记表》《蚌埠普法标识应征登记表》《蚌埠普法卡通形象应征登记表》。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相关应征登记表可登录蚌埠市司法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sfj.bengbu.gov.cn/
2.应征者需将《蚌埠普法法治文化品牌应征登记表》《蚌埠普法标识应征登记表》《蚌埠普法卡通形象应征登记表》扫描成电子版,连同应征作品一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张应征登记表对应一件作品。每个应征者就同一应征项目提供作品不得超过两个,提供两个以上作品的,主办方仅就其中两个作品进行评审。
邮件上需注明:蚌埠普法法治文化品牌、标识和卡通形象征集。
3.本次征集活动只接受作品及相应材料电子文件的邮件发送方式,作者无需递交作品的打印稿及相应材料实物。
4.法治文化品牌名称相同的以先收到的邮件为准。
八、作品评选
2020年10月16日前,主办方将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审委员会评选出入围获奖作品,在蚌埠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设计奖、入围奖获奖作品名单,公布获奖作品。
九、征稿说明
1.应征者须保证所投稿件为最新原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等相关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凡提供作品的应征者,即视为接受本征集活动的各项规定。
2.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3.主办方对获设计奖、入围奖的蚌埠普法法治文化品牌、普法标识(LOGO)和普法卡通形象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转让或授权第三方使用,同时不再享有该作品的任何权利。
4.投稿截止后,如作品获奖,主办方将以电话方式通知作者,并在蚌埠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如作者未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导致主办方无法联系并造成损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活动中如果应征作品数量、质量达不到主办方评审要求,主办方可以做出延期征集、奖项空缺的决定。
6.征集活动具体解释权归主办方。
联系人:王丽,
电话:0552-2043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