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6-06 信息来源:湖南恋
京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原京山市中小学生活动中心)是全市唯一的一所公办性质的综合性校外教育活动场所,是中央公益彩票基金重点资助单位;被中宣部、团中央、教育部等十部委联合授予中国社会教育最高奖——银杏奖;是“全国县市区示范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湖北省校外教育先进单位”。
活动中心人正努力用创意和卓越搭建青少年发展服务平台!新冠名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将进一步培育和强化服务于全市青少年的各项活动中所创建的一批具有特色的公益性品牌服务项目。以良好的校外教育给全市的青少年儿童,是活动中心人的心愿和追求!现面向全市青少年,大中专学生,少先队员及广大热心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群众征集京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logo设计方案。
一、征集内容:京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logo标识
二、主办单位:京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三、时间安排:
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20日截止
入围作品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2日—28日
评委会评审时间:2020年6月29日—30日
结果公布:2020年7月1日
四、参加对象: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1、标识要体现京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作为校外教育机构的功能特征及京山市独特的地域文化内涵。 2、标识需主题鲜明、简约大气、富有创新、内涵丰富,适合在各种载体上推广。 3、作品须考虑在各种载体和媒介上制作运用的可行性和实用性,方便对外宣传(如海报、网站、旗帜、文化衫、刊物、信笺等)。 4、作品须附有设计思想、标识图形的详细说明,以JPG、PNG图片格式提交,文件大小3M以上。 5、每名参赛者可同时提交多个设计作品,限3个以内。 1、应征者报送的作品必须是原创,要具有完全、独立、排他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必须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的作品,未商品化。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2、应征组织或个人应在提交作品时需一并提交《京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logo标识征集报名表》,填写个人信息、作品创作理念、思路和含义。 3、应征者需提交个人有效证件一份,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电子文件) 4、应征作品获奖后,作品的著作权归京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所有,京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有权用于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播放等使用。 5、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6、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7、参加大赛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评选方式 1、评选采取初审、网络投票、评委会评审的方式进行。 2、通过初审产生30个入围作品,入围作品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公众投票。投票活动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恶意刷票。(网络投票进入方式及详细规则将通过京山青少年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3、最终成绩由网络投票得分(占总分的30%)和评委会评审得分(占总分的70%)两部分组成,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评奖。如入围作品均未达到设计要求,一等奖作品可空置。 4、最终结果将通过京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京山本地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拟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2名,奖金:800元人民币;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人民币; 入围奖24名,奖品:价值100元纪念品一份。 颁奖仪式将通过京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一、参赛流程 1、投稿前,需填写《京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logo标识征集报名表》: 识别二维码,下载表格 2、设计作品需附带个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图片(若为单位团体投稿,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图片)。 3、按照下列两种方式,选择其中一种投稿。 二、投稿方式分为两种: 1、微信公众号投稿:直接在京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自定义菜单上传电子文档投稿,文档名称请改为作者姓名+logo征集大赛。 识别二维码关注 2、电子邮箱投稿:[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注明“作者姓名+logo征集大赛”字样。 投稿联系方式: 13593793528(刘老师) 13597999281(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