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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普洱市第一中学征集校徽、校歌(6月21日)

更新时间:05-18 信息来源:湖南恋


校徽、校歌是学校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是学校办学历史和优良传统的高度浓缩,是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学校独特治学精神的外在反映。为培育和弘扬我校人文精神,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塑造良好的学校形象,打造我校办学特色,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社会友人开展“校徽、校歌”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组机构设置
组  长:李卓娟
副组长:赵新祥、黄新荣、徐文辉、贺应彪
成  员:鲁家东、高明星、吕志国、蒋南原、魏子旗、范成贤、何 蕾、李 蕾、李立秋、王自平、李 婷
二、征集内容
1、普洱市第一中学校徽;
2、普洱市第一中学校歌。
三、征集对象
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国内外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我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四、作品要求
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立意高远,富于时代感和艺术感染力,能够体现学校和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1)歌词要求:语言简洁凝练,朴实自然,简明易记,朗朗上口。能够反映学校自然地理和人文历史环境、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并富有时代特色。
(2)歌曲要求:气势激昂、节奏轻快、旋律流畅、曲式规整。
(3)校徽要求:包含学校的文化底蕴和发展内涵。应具有较强视觉感染力,色彩鲜明、构思新颖、有较高的识别度。作品须附有200字左右设计思想和创意的文字说明,简述其构思及象征意义,同时标明比例、字体、色标等。
五、时间安排
1、宣传阶段。(5月4日——5月10日)
利用多种渠道发布校徽、校歌征集活动消息。
2、征集阶段。(5月11日——6月21日)
面向全社会进行校徽、校歌征集。
3、评选阶段(6月22日——7月10日)
征询广大师生的意见,由工作组评选出入围作品及获选作品,并予以公示。
六、评选办法
1、学校组成“校徽、校歌”评选工作组,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2、评选采用作品登记编号方法,投票时不出现真实姓名,以力求公正公平。投稿者本人也不得泄露信息。最终评审结果揭晓后对应作品编号由校团委公布编号信息。
3、应征作品由校团委汇总整理后交工作组进行初选,确定入围作品。
4、入围作品在学校公众号上公布,供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5、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选结果经学校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公布并给予表彰奖励。
七、投稿方式
1、投稿人将所作作品在A4纸上工整誊写(或打印),并附详细创作说明。
2、来稿请注明“校徽、校歌投稿”字样,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纸质稿请交至云南省普洱市第一中学团委  鲁家东老师,电话:18087720286;电子稿请发至[email protected]
3、所有来稿、光盘等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截稿日期:2020年6月21日。
八、奖励办法
1、教职工员工、校友、社会友人参与活动的,设校徽、校歌(歌词、曲谱)入围奖各3名,奖金500元/名;获选奖各1名,奖金3000元/名。(入围作品与获奖作品不重复设奖)。
2、在校学生设计方案入围及获选的,除获得相应奖金外,操行评定分别加5分、10分。
九、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学校校歌和其他音乐作品,不得抄袭。
2、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
3、投稿人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学校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4、凡入围的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5.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普洱市第一中学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