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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征集隆木形象宣传口号(5月31日)

更新时间:04-17 信息来源:湖南恋


为更好地挖掘隆木深厚的人文底蕴,展现诗画田园、色彩斑斓的隆木形象,打响人文旅游、乡村产业品牌,现向社会各界人士发出诚挚邀请,有奖征集隆木形象宣传口号、隆木传说传奇、隆木老照片等。  

 征集背景 

隆木乡位于南康最北部,1958年设太阳升公社,1959年更名隆木公社,1984年改隆木乡。根据《南康地名志》记载,隆木古时称“龙穆”,说的是古时龙穆二姓人家在这里开基建业,在村旁的小河上架了一座木桥,便取名为龙江桥,此后龙姓子孙为了纪念先祖龙穆,便改名为龙穆桥。龙姓外迁后,明姓等姓氏迁入,迁居过来的姓氏一方面因繁体的龙与穆二字太过复杂,另一方面想树立自己的文化标向,在解放后便叫做了“隆木”。

随着时光的流逝,时代的变迁,隆木已发展为一个2万余人的小乡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厚爱与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隆木乡村风貌、人居环境、风土人情等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加之白鹤岭、邹家地等旅游胜地的逐渐走红,大唐风电、省道S226改扩建等项目的进驻落户,隆木正迈着稳健的步伐冲刺发展。

 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1.隆木形象宣传口号

2.隆木传奇、传说、历史典故等

3.隆木老照片

二、征集要求

1.创新创意:地方形象宣传口号须立足于隆木特点独具匠心,富有创意和文化内涵,充分体现隆木的人文底蕴及特色,读来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传播,字数应控制在10个字以内为宜。同时需对所提出的宣传口号的内涵、寓意进行阐述、说明。

示例:“彩云之南”“人文底蕴,天府之城”“世界屋脊”。

2.生动形象:隆木传奇、传说、历史典故等应符合隆木实际与特色,语言生动,文笔流畅,故事引人入胜,图文并茂更佳。

3.人文意义:隆木老照片应体现年代感、变迁感、人文感,或具有纪念意义。老照片应具备独立意义,如具有意义的一组照片不得拆分成多个作品,否则不予评选采用。同时需对所提供老照片的内涵、寓意进行阐述、说明。

附件:官方方案文件(含报送格式)

活动方案.pdf

三、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开展,欢迎所有关心关注隆木建设与发展的人士积极参与。

四、征集方式

1.电子邮箱:nklm2008@126.com。邮件主题请设为“隆木有奖征集”。邮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2.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隆木乡人民政府,邮编341421,联系人邹萍秀,联系电话0797-6555306、19136956906。信封请注明“隆木有奖征集”字样。

五、征集时间

投稿截至时间:本次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六、奖项设置

隆木形象宣传口号

入选奖:评选出1个最优宣传口号,奖金5000元/个。

入围奖:评选出5个优秀宣传口号,奖金1000元/个。

隆木传奇、传说、历史典故等

特等奖:评选1篇,奖金5000元/篇。

一等奖:评选2篇,奖金3000元/篇。

二等奖:评选3篇,奖金2000元/篇。

三等奖:评选5篇,奖金1000元/篇。

优秀奖:视投稿数量评选若干篇,奖金500元/篇。

隆木老照片

一等奖:评选1件(组),奖金3000元/件(组)。

二等奖:评选3件(组),奖金2000元/件(组)。

三等奖:评选6件(组),奖金1000元/件(组)。

优秀奖:视投稿数量评选若干篇,奖金500元/件(组)。

奖金说明

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获奖者需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奖金。

七、注意事项

1.所有投稿稿件必须是原创,不得侵犯其他权利主体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否则产生的全部责任由投稿者承担。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隆木乡人民政府)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2.入选(围)作品相同的以提交时间最早者为准,入围(获奖)作品主办单位进行奖励后,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发表、应用、提炼和宣传推广,不再另付稿酬。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