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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河湖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发布时间:2023-11-09 09:36:00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全面建立区、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体系,1.47万名河湖长上岗履职,常态化开展河湖巡护工作;

  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累计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681个,建成自治区级幸福河湖19个;

  全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整体保持良好,达到或优于国家规定相应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国控断面、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

  今年以来,西藏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嘱托,按照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优美水环境的需要,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积极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实现了全区河湖治理保护高质量发展。

  做好建章立制——

  扛牢河湖治理保护责任

  西藏河湖治理保护取得实效,离不开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谋划、部署和推动——召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河湖长制及河湖管护重点工作;签发《西藏自治区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具体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多次召开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会议和全区河湖长制督导工作安排会议,及时调度推进《工作要点》各项任务,部署河湖长制督导工作。

  自治区、市地、县(区、市)从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履职方式等方面明确各级河湖长职责,及时出台河湖长会议、工作督察、考核问责与激励等制度;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创新出台《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相关要求的实施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结合高原河湖特点,编制西藏自治区“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规程、河湖健康评价规范、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规程等地方规范标准。出台《山南市实施河湖长制条例》《山南市实施羊卓雍错保护条例》《日喀则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昌都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强化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全力维护河湖健康。

  加强生态修复——

  绘就人水和谐画卷

  漫步在拉萨河畔,看着各种鸟类成群飞翔嬉戏,让人倍感惬意。可就在几年前,拉萨河不少河段砂石裸露、沙尘弥漫,生态环境堪忧。

  近年来,拉萨市河长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各项任务,实施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纵深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河湖管理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履职水平显著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巩固。

  截至目前,拉萨河城区段沿河两岸新增水域面积7700亩、新增绿化面积3052亩,城区空气湿度平均增加8%—10%,地下水得到有效补给。

  “拉萨河流域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进展顺利,教育城段水生态治理工程、堆龙德庆以西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已开工建设,拉萨城市水系二期工程、拉萨河城区达孜段防洪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拉萨河流域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初步建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湖样板。”拉萨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说。

  拉萨河综合治理成效明显,只是全区河湖治理的一个缩影。林芝市先后实施雅尼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雅尼湿地补助等4个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当地各族群众自发防沙造林,雅尼湿地恢复了“云浮绿水、鸟掠芳洲”的往日生机;总投资24.33亿元的雅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着力打造山南市雅江中游百里生态走廊和沿喜马拉雅北麓生态廊道;总长3.8公里,由狮泉柳影、生灵乐土等8个沿河景观构成的阿里地区噶尔县城“一河两岸”风貌提升工程,成为本地各族干部群众休闲、娱乐的又一大去处……一个个河湖环境治理工程的背后,构成了一幅幅人水和谐的生动画卷。

  完善监管机制——

  构筑河网保护体系

  在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吉培社区,尼玛巡河的身影在当地群众眼里早已司空见惯。

  “眼睛是最好的‘检测仪’,人力巡护是最好的监测手段。”作为年楚河吉培社区段河长的尼玛告诉记者,每天他都会沿着河段巡护,已经坚持了6年。当发现河里有垃圾时,他会第一时间向河长办公室汇报,然后办公室会派出“国策护河队”赶往现场进行清理。正是有了像尼玛这样的巡护员日复一日的坚守,年楚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得以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强。

  林芝市在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碧水保卫战中,不断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积极构建河流水质监测网络,加强河流湖泊水质监测工作,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使“藏东江南”碧水长流、河湖长清。

  在林芝市净源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内,工作人员通过监测设备检测附近河湖各类水质指标,实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污水处理车间里,林芝市民的生活废水经过分离、沉淀、过滤、紫外线消毒等多道程序后,再次流入尼洋河。厂区负责人聪吉告诉记者,一天的污水处理量达1.4万立方米,符合国家规定。

  放眼全区,针对在河湖治理保护中发现的问题,如非法采砂影响河势稳定、破坏河湖生态,违法建设侵占水域岸线、影响防洪安全等,相关部门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跟踪整改落实。同时,加大河湖治理保护明察暗访力度,据统计,近年来,自治区总河长办组织各成员单位,深入各市地、县(区、市)的河湖一线督导52次,发现问题532个,下发整改通知21份、督办单6份、督办令2个,及时反馈地方落实整改,推动全区河湖管护成效有效提升。

(责编: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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