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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征集医院院徽(4月30日)

更新时间:03-16 信息来源:湖南恋


为充分展示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精神文化,打造医院文化品牌,增强职工凝聚力和向心力,扩大医院影响力,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医院院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PART 01

医院概况

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始建于1981年,1983年开设门诊。是我旗唯一一所集预防、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为一体的现代综合性医院,公益医院,爱婴医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全国异地结算定点医院,鄂前旗胸痛中心、孕产妇急救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120急救中心、体检中心、检验中心、放射远程中心,传染病防治定点医院。
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浪潮的推动下,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以“严格管理、开拓进取、团结协作、发展内涵”的精神,不断引进和更新医疗设备,依托跨区域合作,搭建“请进来、送出去”引才育才平台,以日益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不断提升的优质服务,守护一方百姓安康。
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重视重点学科建设,引进尖端医疗设备,医院设有基础科室31个,市级重点学科2个,并将特色优势学科不断强化和延伸,形成了多学科、多专业、多领域相互渗透的优势学科团队,医疗技术、诊断水平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能力不断提升。现可独立开展心脏介入技术、骨科关节置换、消化内镜早癌筛查等急危重症救治。
医院历来重视对现代化医疗设备的完善和充实,先后引进日本奥林巴斯电子纤维鼻咽喉镜、64排螺旋CT机、血管造影机、生化流水线、四维彩超、腹腔镜、高清关节镜等一大批高精尖医疗设备,为临床诊疗精准“导航”,极大地提高了医院诊疗水平。
近年来,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推医疗高质量发展,通过“引育用留”,打造了一支医术精湛、医德高尚、梯队合理、服务优良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为医院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医院聘请4名美国医学博士、2名消化内科博士为我院客座教授,柔性引进30余名三甲医院知名专家定期来院坐诊和手术,招聘引进医学类大学毕业生和成熟型医学人才200余人,刚性引进副主任以上医师2人,并积极实施离退休人才返聘计划。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组织重点学科、薄弱学科人员赴区内外知名医院进修学习,并在院内举办形式多样的座谈交流、技能比武等活动,多措并举充分提升医院人才队伍素质,切实发挥先进人才的引领作用。医院先后揭牌4家名医工作室、落地全区首家“人才门诊”、建立“自治区—市—旗”三级劳模工作室,培育草原英才、马兰英才,发挥优秀人才的专业特长,让人才成为推动医院健康发展的“领头雁”。
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以“勤奋、守业、爱岗、尽责”院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医疗健康服务规范化、多样化的热切期望,肩负责任,恪尽职守,在不断探索中完善自身,在不断改革中良性发展,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提供科学、规范、安全、便捷的优质医疗健康服务。

PART 02

征集范围

(一)向全社会(含本院职工与家属)公开邀请徽章标识专业创作公司(团队或专业工作者)、其他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作品应征。
(二)应征人须上传《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院徽征集报名表》、《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应征人如未能如实填写签署上述报名表和承诺书,我院有权拒绝接受相关应征方案的提交。

PART 03

设计元素及要求

(一)院徽设计要构思新颖、寓意深刻、简洁美观、色彩协调,能够呈现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的行业特点、地域特色、人文特色和时代精神,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便于识记。
(二)应征作品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应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满足各种材质制作需求,适合在开展各类活动或标牌、印刷品等载体中推广应用。
(三)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及社会公德,无争议性的人物或事件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四)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性设计,并且无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已在为第三方服务的设计作品不得参评。
(五)提交作品格式为jpg,尺寸为A4纸张大小,分辨率300dpi。如果作品成功入选,应征者需提供PSD格式文件。
(六)院徽设计应有设计说明(字数不超500字),主要阐述院徽设计的基本元素、设计理念、思路、形式与含义,要求与院徽同时递交。
(七)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不应在院徽设计稿件中出现。
(八)应征人应在应征方案成为候选方案或中选方案并接到医院通知后的15日内,签署双方合作协议。如应征人未能在此期限内签署协议,视为放弃合作机会,但医院有权使用应征人已提交的应征方案进行下一步工作。
(九)医院有权组织、评审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院徽设计方案而无偿使用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方案以及应征人在征集活动中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医院有权对该方案、信息、资料进行改进、加工和再创作,但不会向除医院已指定的创意团队和制作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透露该方案。
(十)应征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PART 04

评选与奖励

(一)作品征集。院徽征集作品不设上限,选取3-5件入围作品,确定1件采用作品。
(二)评选流程。医院组织评选,选出入围作品及采用作品并在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和网站上公布。
(三)奖励办法。院徽入围奖作品3-5件,每件奖励人民币2000元;采用奖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不重复发放入围奖金)。获奖者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纳税。对在本次征集活动中荣获入围奖及采用奖的单位及个人,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将颁发证书。
(四)入选作品最后由几个作品整合而成的,按照比例予以奖励,每人颁发证书。
(五)投稿作品不足5件或无入围作品产生时,医院将取消本次评奖活动。

PART 05

其他事项

(一)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应征者应拥有作品的完整版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不得出现商业品牌的徽标、海报、广告语等元素;承诺保证第三人不会因主办单位使用参选作品而提出诉讼、索赔等权利主张。若由此造成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单位造成的损失由应征者承担。
(二)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三)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医院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院徽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所有,且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商标注册、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五)应征人须遵守本征集要求的基本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并接受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指导,承诺并按照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后续的通知和要求就征集活动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事项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转让合同(以实际签署时的合同名称为准)等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六)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对本次征集活动的规则和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医院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PART 06

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征集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23年4月30日
(二)投稿方式:
发电子邮件至eqqyy7627914@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格式为: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院徽投稿+单位(个人)姓名。(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过期无效)
(三)邮寄方式:
地址: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办公室
邮编:016200
投稿请在信封左下角注名“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院徽投稿”
联系/咨询电话:0477-7627815

附件:

  1. 征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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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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