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8-16 信息来源:湖南恋
为彰显地方特色
一切符合现代科技馆规范要求,能够体现贵港科技馆主题思想,集启迪、探索、创新精神,以及贵港本地文化特色、时代特征和艺术感染力为一体的形象标识都在征集范围。
(一)形象标识设计要求
1.设计作品应充分体现贵港科技馆的本地内涵和特色。
2.设计应以抽象的艺术形式表现,主题突出,构图简洁、创意新颖、寓意深刻、内涵积极,辨识度高,易于传播,富于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直观地展现贵港科技馆的美感与科技感。
3.设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应用性强,适用于平面、立体再创作,可用于网站、文件、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场合和载体。
4.创意设计必须是原创,并应当明显区别于其他国内外其它组织机构所采用的形象标识,具有独特性。如有抄袭,作者承担全部责任。
(二)形象标识组成
1.作品设计方案;
2.作品设计创意理念说明。
贵港市科学技术协会在收到各应征设计作品后,对所有应征作品统一建档编号及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贵港市科协组织行业内5名资深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
(一)提交的应征作品应是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一旦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问题,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对已发放设计费全额追回,全部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二)获奖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在主办方支付相应设计费后,归贵港科技馆所有。贵港科技馆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和各种开发应用。未经贵港市科学技术协会及贵港科技馆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三)应征者参与本应征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贵港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四)因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未提交、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所有获奖作品须向征集方提交该作品设计稿源文件(如矢量文件或分层文件),如有使用字体,需补充说明字体名称。
(六)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投稿人的承诺书为本活动不可分割之文件。征集报名表(附件)需自行下载打印、签字,并将原件扫描上传。
(七)贵港市科学技术协会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贵港市科学技术协会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八)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