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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征集枣庄市人才工作形象标识、宣传口号和IP形象(8月20日)

更新时间:07-27 信息来源:湖南恋


为树立枣庄人才工作品牌,现面向社会征集枣庄市人才工作形象标识、宣传口号和IP形象。

主办单位

中共枣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征集内容


  枣庄市人才工作标识具体分为3项:

  1.人才工作形象标识(Logo)

  2.人才工作宣传口号

  3.人才工作IP形象

  应征作品可任选一个领域创作,也可进行结合创作。

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0日18:00止(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征集要求

1.人才工作形象标识(Logo):要构思精巧、简洁明快、色调和谐、造型优美、主旨突出、鲜明生动、易于识别、认知度高,具有直观的艺术感染力和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体现枣庄元素,适合在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形象标识(Logo)以包含AI/PSD/CDR等格式的标识设计原件形式提交,同时每件作品需提交一幅精度不低于300dpi的JPG格式的导出图片及矢量图,并附带300字以内的标识解读文档,简要阐述作品设计的创意构思和象征寓意。作品选中后应提供完整版设计方案,可用于VI系统各项延展。

2.人才工作宣传口号:要创意独特、主题突出、简短有力、易懂易记、朗朗上口,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文学性和时代感,体现枣庄元素,便于宣传和推广,字数控制在10字以内。

宣传口号以Word版形式提交,附带300字以内的创意解读说明。

3.人才工作IP形象:要能展现枣庄市海纳百川、开放多元、生气蓬勃的人才工作特色,体现对人才求贤若渴的澎湃动力,可以是具体的人物形象,也可以是抽象的动漫造型,在特定场合能通过颜色、装饰等变换,适合特定环境使用。同时配以名字,并附带创意说明,便于后续文创使用与传播。

IP形象以绘制IP形象的三视图(含:正面、侧面、背面)形式提交,并设计三个或以上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或表情(萌化、趣味表情及肢体动作等)。格式统一为JPG,精度不低于300dpi,单张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应征者要在活动截止时间前将应征作品发送至官方邮箱:zzrck@126.com,作品文件命名为“作者姓名(单位)+枣庄市人才工作标识设计方案征集”,邮件主题填写为“枣庄市人才工作标识设计方案”。需随作品同时发送机构名称或真实姓名、主创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常用邮箱等信息。未按投稿要求投稿的将作为无效稿件处理。

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的评选工作分为初审、网络投票、专家评审三个阶段。

1.初审。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对应征作品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作品进入网络投票环节。

2.网络投票。主办方将通过初审的作品在“人才枣庄”微信公众号上发起投票,投票结果前10名的作品将入围专家评审环节。网络投票环节严禁刷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3.专家评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办方适时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审,选定入围奖和采用奖,并通过枣庄日报、“人才枣庄”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全社会公示。

奖项设置:

形象标识采用奖1名(奖金5000元)

形象标识入围奖5名(奖金1000元)

宣传口号采用奖1名(奖金5000元)

宣传口号入围奖5名(奖金1000元)

IP形象采用奖1名(奖金5000元)

IP形象入围奖5名(奖金1000元)

所有获奖者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励金额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其他事宜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设计,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杜绝抄袭、雷同,严禁涉及版权、署名权、著作权问题,并确保未在其它任何媒体和公开场合传播、展示。如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宪法、党内法规、法律规定,以及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2.所有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行保留完整原始手稿和文件。入选者有义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根据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3.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4.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最终选定采用的设计作品,其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仅限于著作权,对于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在公布征集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应征作品。

咨询电话:0632-8685838。

  (供稿: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