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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宁波“甬e心坊”标识征集(12月31日)

更新时间:12-19 信息来源:湖南恋


2018年底,宁波被纳入首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国家试点城市。三年试点工作初显成效,现正开发宁波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信息化平台(甬e心坊),包括“一平台六中心”,一平台是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信息化大数据展示平台,六中心是指心理健康科普中心、心理评估干预中心、心理援助热线中心、心理服务人才管理中心、社会心理管理中心、重点人群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现公开征集“甬e心坊”标识(LOGO)设计。具体要求如下:

01

征集对象和时间

报名对象:本次活动面向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欢迎相关专业专家、学者、从业者、学生、爱好者报名参加。

作品递交日期: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02

作品要求

01

Logo用于宁波市社会心理服务信息化平台“甬e心坊”标识,要求突出“宁波、心理、公益”元素。

02

设计要求:主题鲜明,辨识度高,构思巧妙,富有美感和创造性;适于做各种延伸设计和传播。

03

作品应附作品说明,包括作品内涵、寓意等,填入《宁波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平LOGO标识报名表》(文末百度网盘提取)。

03

格式要求

作品需提交为ai格式或eps格式和jpg格式,色彩模式为CMYK,作品中不得有任何与本标识无关信息,作者等信息统一在作品征集表内体现。

04

提交方式

01

应征者须填写、提交《宁波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平LOGO标识报名表》,并将作者个人信息、作者声明签名和设计方案(含标识小图、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等信息填写齐全。

02

报名表和设计方案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为:作品命名规则:(LOGO 征集+第一作者姓名+单位/学校,例如,LOGO 征集+***+宁波大学)

05

作品评选

宁波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确定获奖作品。从获奖作品中遴选,酌情加以修改或组合完善后最终确定甬e心坊标识(LOGO)。

作品评奖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3000元、1000元、500元奖励。

06

注意事项

(一)应征设计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提供者承担一切后果。

(二)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所有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宁波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宁波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