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前申报,最高可领4000元乘用车消费券!

来源:胶东在线  2024-04-02 2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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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4月2日讯(记者 贾楚航 李刚)4月2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乘用车消费券活动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本轮活动每辆车最高发放4000元消费券补贴。符合条件的消费者,须在5月17日前上传消费券申报材料。

  其中,对在市内购置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补贴,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补贴。购车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

  本次消费券发放采取日放日结、滚动投放模式,消费券当日9时至24时有效,当日未核销则失效作废,失效券于次日上午9时再次投放。个人消费者通过手机下载银联“云闪付APP”进行注册认证,登录进入“本地精彩—烟台市乘用车消费券”页面进行抢券,每人每天限抢1张,因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抢完为止。消费券全部被抢完核销或活动结束后,领券入口关闭,页面将显示为“活动已结束”。

  需要提醒的是,个人消费者须在2024年5月17日之前登录“云闪付APP”上传相关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身份证(人像面);

  2.本人银行卡;

  3.参加活动的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一联“发票联”(开具日期须在2024年4月11日至5月10日期间);

  4.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登记日期须在2024年4月11日至5月17日期间)。

  以上材料均需与“云闪付APP”实名认证账号为同一人,逾期未上传材料或任一项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兑付消费券补贴。

  材料上传阶段结束后,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活动平台推送“复审通过”信息至申请页面;对于材料审核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消费者至申请页面进行修改,消费者可通过查看申请页面信息了解审核动态,及时查看退回原因、修改材料并重新提交。

初审:宋君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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