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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政府审议通过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5日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3月22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怒江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29条,明确在气象灾害防御过程中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职责,强化了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和联合检查结果通报机制,实现对重点单位的精细化管理和有效监督。《办法》提出,有针对性地为重点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其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

(作者:周英 责任编辑:颜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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