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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湖南出台金融支持“27条”

更新时间:09-12 信息来源:长沙晚报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11日讯(全媒体记者 范宏欢 通讯员 周依憬 实习生 鲁钦轲)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湖南证监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湖南省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加大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等重点领域金融投入、增强涉农金融服务质效、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等九个方面提出了27条具体措施。

《实施方案》强调,各金融机构要围绕湖南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加大早稻集中育秧、油茶种植等融资支持。丰富融资产品供给,助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模式,构建多元化贷款偿还渠道,加大中长期信贷支持,推动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田综合生产能力。

《实施方案》提出,要聚焦湖南省打造全国种业创新、智慧智能农业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高地的工作要求,加强农业科技装备和现代化乡村产业金融支持。深化种业发展金融服务专项行动,探索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融资服务模式。结合湖南省农业品牌建设,同步打造“土特产”金融支持品牌。大力发展农业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做好县域冷链物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融资服务,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层服务。

在优化乡村建设和城乡融合金融服务方面,要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县域公共服务配套金融支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结合县域各类消费场景,稳步推进线上化、低门槛、小额度、纯信用农村消费贷款。要深入推进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金融服务创新试点,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全面推进农村金融服务站整合提升,加快全省企业收支流水征信平台建设,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在政策保障方面,要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引导作用,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用好信贷风险补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等政策,发挥财政支撑撬动作用。省内各金融机构、各级人民银行要建立专项工作推进机制,加大乡村振兴金融支持政策宣传解读,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氛围。

截至2023年7月末,湖南省涉农贷款余额20729.0亿元,同比增长15.0%,较年初新增1922.5亿元,同比多增327.2亿元。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金融、财政、产业政策协调联动,督促指导金融机构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助力湖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