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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营口有礼”文创作品征集大赛(8月4日)

更新时间:07-20信息来源:中国链


文化与旅游融合,诗与远方牵手,文旅融合发展步入快车道。在新旅游时代背景下,为了进一步传播营口红十字会的大爱精神、传承营口西炮台的爱国情怀、体现雷锋精神热爱社会、体现望儿山母爱文化中的爱家庭、体现营口鸟浪文化的爱自然等文化,结合文旅融合以及营口旅游转型升级的大背景,联合同程旅游举办“营口有礼”文创征集大赛。充分整合OTA、媒体、专家、设计平台等全网全社会优势资源,聚焦平台力量,讲好营口旅游故事,助推营口旅游产业新升级。
一、大赛宗旨
为提升营口市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展示“营口有礼”城市形象,以更形象、直观的方式向国内外游客展示营口的旅游魅力,丰富营口市旅游文化内涵,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营口有礼”文创礼品。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承办单位:同程旅游
三、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8月4日

评选时间:2019年8月6至2019年8月20日
四、大赛内容
(一)参赛对象
中国内地公民;中国境内合法组织;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企业;
(二)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既可以是单件,也可以是系列产品。应紧扣赛事主题和方向,不得出现黄色、宣传邪教或迷信等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的内容等。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未申请专利或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原创作品,参赛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或市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已实施方案、已投入市场的产品、已参加过各类评审、其他竞赛或曾经发表过的作品不得参赛。凡参赛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参赛作品必须要体现营口红十字会的大爱精神、营口西炮台的爱国情怀、雷锋精神热爱社会、望儿山母爱文化中的爱家庭、营口鸟浪文化的爱自然等方面内容。
4.参赛作品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进行申报。参赛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参赛作品申请表,信息错填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5.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6.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者,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三)作品组成
1.设计原则:文创礼品应展示营口红十字会的大爱精神、营口西炮台的爱国情怀、雷锋精神热爱社会、望儿山母爱文化中的爱家庭、营口鸟浪文化的爱自然等相关内容,符合“营口有礼”主题。
2.设计类别:文化类、工艺类、生活类、体育类、办公类等特色旅游商品。
3.作品要求:应符合游客审美和消费需求,体现大众化、市场化,价格适宜,满足产业化和规模化生产需求,便于携带,具有观赏、纪念、实用或一定的保存价值。
4.设计阐述:应说明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等(A4纸规格电子文档或参赛作品申请表里体现,说明文字应当表述完整,300字以内)。
(四)作品提交
1.征集参赛作品于2019年8月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254357122@qq.com
2.所有参赛作品需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要提供三视图(包含:正面、正侧、背面)、请提交TIF或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的标准色。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图(如AI、CDR、PSD、3D),以便中选后提供给主办方。
3.每组参赛作品需提供文创作品及应用场景图片各3张。
4.以电子版方式向主办机构提交一套完整的“营口有礼”文创礼品设计方案(含核心设计和作品说明书),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核心设计方案的图稿应分别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

如果参赛文创作品设计方案是由一组作品(两个或两个以上)组成,则该参赛文创作品设计方案(一组作品)的图稿仍应集中绘制在一页A4规格的纸上。
(五)奖项设置(评审方式见附件)
本次大赛奖项设置为三类,获奖作品将获得承办单位颁发的奖金(均为税前金额),奖金发放和个税扣缴按规定办理:
最佳设计奖 1个 奖金30000元/个
优秀设计奖 2个 奖金5000元/个
创意设计奖 5个 奖金2000元/个
五、大赛相关注意事项
(一)主办方权利
1.大赛主办单位(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对参赛的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所有权属。并可无偿用于发表、放映、出版、宣传、展览、成果转化、生产、销售、转让等主办单位认为需要的用途。
2.如有需要,主办方有权修改奖项设置与评选标准。
3.主办方对本次大赛和评奖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二)关于知识产权及参赛作品所有权
1.参赛者必须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所涉及知识产权负完全责任,参赛及获奖作品如存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抄袭、复制、盗用或其它侵权行为,一经发现,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在有关媒体公布其侵权行为。
2.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主办单位书面授权同意,不得使用本大赛参赛获奖作品。

附件:
评审规则
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