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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网络主播为还赌债瞄上口罩“商机” 诈骗43万

更新时间:03-19 信息来源:潇湘晨报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谢燕

网络主播沉迷于网络赌博欠下大笔赌债,为筹款" 翻本",利用疫情期间他人急求口罩的心理,谎称有大量口罩可售而借机敛财。

2020 年3 月18 日,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利用" 云上法庭" 庭审系统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彭某犯诈骗罪一案并当庭宣判。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 万元;责令彭某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杨某经济损失43 万元;作案工具vivo 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该案系疫情防控期间株洲地区目前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

彭某系一名网络主播,今年年初开始沉迷网络赌博,在某赌博平台输掉将近20 万元。新冠疫情发生后,被害人杨某发微信朋友圈称想购买口罩,彭某见此主动联系杨某告知其有口罩可售。杨某遂即转账41000 元给彭某。后因无法购到口罩,彭某将41000 元退还给杨某。2 月11 日,彭某为筹集赌资翻本,利用被害人迫切需求防疫物资的心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无销售渠道的情况下,仍主动联系杨某谎称自己有口罩,杨某遂于当天立即转账32000 元给彭某。2 月12 日,彭某通过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一次性医用口的虚假信息,谎称有口罩出售,使杨某更加确信彭某手头有口罩可售。2 月12 日至14 日期间,杨某又陆续转账39.8 万元给彭某。前后杨某共向彭某支付宝转账43 万元。事后,彭某将赃款全部用于网络赌博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杨某3.2 万元。随后其用手机微信号发布出售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虚假信息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杨某39.8 万元,此次行为属于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进行诈骗。彭某先后共骗取被害人杨某43 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彭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手机微信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并将骗取他人的钱财用于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应从重处罚。彭某主动到案,且自愿认罪,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 抗疫期间,应疫情防控需要,与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不能直接面对面。为依法从快从严审理涉疫刑事案件,渌口法院采用了" 云上法庭" 开庭模式,法官在审判庭,被告人则在看守所利用远程视频参与庭审,切实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审执工作两不误,充分彰显出法院致力守护好公平正义和防疫抗疫最后一道防线的坚定决心。" 担任该案主审法官的渌口法院院长邓国平如是说。

法官提醒

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等基础防疫物资需求量急增,物资紧缺,网络和朋友圈里的防护物资可售信息鱼龙混杂,水很深、坑很多。大家应尽可能选择在实体药店或商店、正规购物网站或其他渠道购买。

如果是通过朋友圈或网络信息,用微信等方式进行采购,应当全面了解对方的资质、信用以及实力。不要因为一时心急,而被他人的谎言所欺骗。对于对方要求先行支付定金、转账、汇款等要求的,一定要高度警惕、再三确认,不要轻易向陌生人支付货款,不可因急切购买心理而轻易交付钱财。一旦发现可疑信息,请及时报警。

任何人都不应抱着贪财侥幸心理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企图利用此次疫情获利的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