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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推动创新发展 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加力增效

更新时间:10-15 信息来源:红网


红网时刻10月14日讯(记者 罗雨晴)推动创新发展,湖南再次发力。经省政府批准,近日《关于推动创新发展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印发出台,明确2019-2021年,通过建立财税综合信息共享机制、建立骨干税源企业库、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实施市县税收增量奖励政策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实现财政收入量质齐升。

《通知》提出,建立省、市、县三级财税综合信息共享机制。各级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财政、税务、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税护税机制,明确税收保障职责,将部门协税护税、税源管控和提供涉税信息等责任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通知》要求,省级将年纳税1亿元以上企业纳入骨干税源企业库,每年发布“湖南省企业税收贡献百强”榜单,授予“湖南省税收贡献百强企业”称号,表彰其社会贡献;对年纳税10亿元以上企业提供专业对口服务,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市州对年纳税1亿元以上企业,县级对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企业,比照省级提供专业对口服务。

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方面,《通知》明确,根据企业研发投入、税收贡献等指标,每年发布“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百强”榜单,授予“湖南省高新技术百强企业”称号,根据入围企业税收贡献情况,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可由企业自主用于加大研发投入、设立研发机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设立科技创新人才奖励基金、引进科技创新人才,以及对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发放奖金等方面。

激励市县发展产业、培植财源方面,《通知》提出实施市县税收增量奖励政策:按市县上划省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当年增量的30%对市县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县统筹安排用于产业项目建设和园区发展。对政策实施力度较大、效果较好的市县,省财政另行给予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