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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崇明区养老服务形象标识及宣传口号征集(5月31日)

更新时间:04-03 信息来源:湖南恋


上海市崇明区,陆域总面积1413平方公里,主要由崇明、长兴、横沙三岛及环绕在周围的浅滩、沙洲组成,气候温和湿润,日照充足,雨水充沛。2010年,崇明被评为全国第15个“中国长寿之乡”,2016年崇明撤县设区。近年来,崇明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积极推进民生保障各项措施,老年人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持续提升。
为进一步提升崇明养老品牌,构建崇明养老形象文化,提升崇明养老服务知名度和认同感,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崇明区养老服务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口号。
一、活动名称
崇明区养老服务形象标识及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二、征集单位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三、征集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作品报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四、作品要求
(一)形象标识(LOGO)
1.突出崇明养老服务特点。
本区着力打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格局,实现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贴合老人生态+养老需求,努力实现生态崇明·幸福养老的目标。
了解崇明养老服务更多详细资料,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崇明民政”或登录“http://www.cmqyl.cn/”,查看最新养老动态。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3.作品应构思精巧,有独特的创意,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感;
4.应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名片、服饰、席卡、PPT模版及其他需要视觉符号等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5.应征稿件图形应采用彩色设计,需使用矢量格式。PS软件采用TIF格式(包含工作图层)。AI软件采用工作文件夹,包含原始素材、效果图、源文件(非转曲)。CDR软件采用CDR格式。所有作品需附JPG效果图、需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设计说明。
(二)宣传口号
1.突出崇明养老服务特点;
2.要科学、直观、形象,文字简洁,响亮有力,易记上口,易于传播,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一般在12字以内。
五、投稿方式
所有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邮件主题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logo征集宣传口号征集”,同时报送《崇明区养老服务形象标识宣传口号登记表》(附件下载获取),多份作品填写多份表格,每人不限份数。
投稿邮箱:cmmzjylk@163.com
联系人:陈老师、朱老师
咨询电话:021-59623160
办公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商务中心三号楼521室)
六、奖项设置
6月初,由崇明区民政局邀请有关专家及业内人士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包括但不限于“崇明民政”公众号)。
(一)形象标识(LOGO)
对前6名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设:
采用奖(1名) 奖金5000元
入围奖(5名) 奖金1000元/名
(二)宣传口号
对第1名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设:
采用奖(1名) 奖金5000元
入围奖(5名) 奖金1000元/名
七、征集声明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注册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标志标识、展览展示等,除支付一次性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如收到的作品中出现内容雷同,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投稿者的作品。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5.参加征集活动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声明的所有条款。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所有。